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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年县公共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取场地服务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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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由万年县公共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接收,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8月1日后将按中标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场地服务费!